酒后驾驶摩托车,接连两人被查处
2017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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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9月24日讯(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张海燕 刘雪飞) 谈起酒驾,许多人第一印象是酒后驾驶四轮小轿车,有少数市民还存在着“喝酒骑摩托不算酒驾”的认识误区,喝酒骑摩托车算不算违法?答案是肯定的!这不,就在22日晚,聊城市开发区交警大队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内,接连查处了两名酒后驾驶摩托车的男子。
  22日晚21时10分许,聊城市开发区交警大队执勤中队民警执勤巡逻至长江路时,发现一名驾驶摩托车的中年男子见了交警有躲避之意,遂立即指令其停靠路边接受检查。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嫌疑人侯某,家住开发区蒋官屯,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1时45分许,民警巡逻至中华路时,又将驾驶车号为鲁PD***二轮普通摩托车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嫌疑人马某,家住马庙新村,查获,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1mg/100ml。
  针对两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在向其阐明了交通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给予严肃批评教育,依法对侯某、马某处以罚款壹仟元,驾驶证扣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同一天,聊城市开发区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悬挂鲁PB42**牌照的聊城至济南的客运车辆超员,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安排四中队部署警力到开发区高速路口进行堵截。发现群众举报的车辆后,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靠路边接受检查。经查:该车为聊城至济南的客运车辆,驾驶员宋某,准驾车型为A1A2E,驾驶的鲁PB42**为大型营运客车,核载19人,实载23人,超员20%以上50%以下。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罚款1000元,计12分的处罚,并抄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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