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公安消防大队关于撤销东兴花园、
聊城二院新建餐厅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公告
2017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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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实:淄博馨园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大队申报的东兴花园1#、2#、3#、4#住宅楼和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建餐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建设单位提供的山东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查报告为虚假报告。依据公安部《公安消防机构内部执法监督工规定》(公消[2010]154号)第十九条第一项“对不当或错误的处理、决定,予以撤销或变更” 之规定,经上级消防部门研究,决定依规撤销我大队原核发的以下法律文书:
  1、2015年12月18日出具的《消防备案结果通知书》(临公消(竣备)字[2015]033号);
  2、2015年12月18日出具的《消防备案结果通知书》(临公消(竣备)字[2015]034号);
3、2015年12月18日出具的《消防备案结果通知书》(临公消(竣备)字[2015]035号);
4、2015年12月18日出具的《消防备案结果通知书》(临公消(竣备)字[2015]036号);
5、2016年1月28日出具的《消防备案结果通知书》(临公消(竣备)字[2016]036号)。
     临清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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