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5日讯(记者 张焜)被对面远光灯晃得睁不开眼,这种经历相信很多驾驶员都有过。25日,记者从奎文交警大队了解到,最近一个星期,该大队已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行为超过200起。目前,该整治行动仍在进行当中。
23日晚,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在辖区对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当晚9点左右,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越野车驶近检查点,民警指出了他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行为。驾驶员说,他在行驶途中,一辆车用远光灯照得他非常难受,他变换灯光提醒但对方还是不切换,于是他干脆也打开远光灯。
同一日的晚上,奎文交警大队一中队也在辖区进行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行为的集中整治。40分钟的时间内7人因滥用远光等被罚。
奎文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告诉记者,警方的警车上就有先进的监控设备,可以拍摄车辆夜间灯光的使用情况,民警在要求滥用灯光的车辆靠边停车后,也会拍摄车内仪表盘上的车灯状态。“很多驾驶员明显知道自己开远光灯的行为是不对的,一见民警示意其靠边,就马上把远光灯关掉。”一中队民警告诉记者,在查处过程中,多数驾驶员都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接受了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奎文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最近一个星期,该大队专门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行动,已经查处了200多起。目前,该行动仍在进行当中。
警方提醒市民,如果被远光灯晃眼,实在看不清前方的情况,一定要减速慢行,莫存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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