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2日讯(记者 潘旭业) 因对借记卡开卡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出现违规行为,邮储银行青岛分行被青岛银监局两次共计罚款50万元;中信银行青岛宁夏路支行因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违规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万元。
19日,银监会青岛监管局网站公示了对邮储银行青岛分行和中信银行青岛宁夏路支行的行政处罚。青银监罚决字〔2017〕17号、18号显示,邮储银行青岛分行存在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对借记卡开卡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共对其罚款50万元。
青银监罚决字〔2017〕16号显示,中信银行青岛宁夏路支行存在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5万元,并处以人民币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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