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媒商”是公共治理标配
2018年0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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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王学钧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日前在京举行。会议明确要求,在新媒体时代,政法系统工作人员既要有智商、情商,又要有“媒商”——善于以主动坦诚的姿态与社会沟通,用开放包容的心态面对新媒体,养成在新媒体监督下执法办案的习惯,增强利用新媒体做好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建立良好公共关系。
  对“媒商”的强调,是政法系统对媒介环境的积极面对。新媒体时代,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新型终端的勃兴,传统媒体时代单方面广播式的信息传播方式已发生重大变化,一种“人人都是媒体”“人人都有麦克风”的崭新媒介环境已“初具规模”。
  近年来,我国政法系统不仅及时看到了这种变化,而且一直与时俱进,以积极作为回应这种变化。在国家机关中,政法机关的新媒体账号数量、质量都名列前茅。在去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期间,政法系统就曾组织强大新媒体阵容投入宣传报道,并取得良好效果。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则对政法系统提出了更高要求:不再满足于借助新媒体进行宣传,更注重沟通和引导,强调开放包容、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同时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构建快捷便利的一站式移动服务体系,让群众在掌心里、指尖上就能办好事。
  对“媒商”的强调,是政法工作对公众期待的及时回应。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公众对政法工作也有了更高更丰富的期待。在政法领域,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已发生一系列转变。比如,从实现外在物质文化需要向同步追求精神心理满足转变,不仅希望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犯,而且期待个人尊严、情感得到更多尊重,隐私、名誉、荣誉等人格权得到有效保护;从注重现实安全向同步追求长远安宁转变,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更高要求;从单纯的个体受益向同步追求参与社会事务转变,更加关注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对社会事务参与意愿强烈。
  新媒体时代,公众会借助新媒体更及时更充分地主张自身的权利,更直接更具体地表达对高质量政法工作的诉求。在这种背景下,强调以开放包容的心态面对新媒体,强调政法工作人员要养成在新媒体监督下执法办案的习惯,及时回应了公众的关切。
  在很大程度上,这种对“媒商”的强调也很好地体现了权力运行应有的谦抑与包容。正如已有论者所指出的,养成在新媒体监督下执法办案的习惯,这种表达方式本身不仅意味着对权力必须接受监督这一现代行政伦理的认同,也意味着对某些不那么“准确”的监督的宽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媒体时代,需要这样强调“媒商”的不止政法系统,所有公共管理部门或机构都应拥有足够的“媒商”,都应养成在新媒体监督下开展工作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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