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开始
教学质量低下将被责令停止招生
2018年0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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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7日讯(记者 樊舒瑜) 7日,齐鲁晚报记者从淄博市教育局官网获悉,全市民办学校2017年度年检工作开始。
  年检结论依据民办学校书面材料审查、进校检查及日常办学行为记录等综合确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有下列情形,情节严重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违反规定使用办学许可证的;无固定办学场所、办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育教学要求的,或校舍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等。“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满,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整改报告,根据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意见。对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将责令其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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