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试点设定了较高的门槛,试点企业具体标准由证监会制定。意见中所称的红筹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
美股及港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中概股市值超过320亿美元的有11家,除去已在国内上市的中石油、中石化、中国人寿、中国联通以及不算创新企业的中海油之外,符合CDR发行条件的仅有6家,分别是阿里巴巴、中国移动、百度、京东、网易、中国电信。港股仅有腾讯一家符合要求。
此外,在综合了Wall Street Journal、Dow Jones Venture source、CB Insights、胡润研究院等几家相对权威并具备一定影响力的机构的统计数据之后发现,截至2018年3月,中国大陆境内被国内外投资者和投资机构认可的“独角兽”公司大约有30家。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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