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反家庭暴力成为社会共识
2018年1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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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先任
  对于家暴,除了需要受害者能够对家暴有充分的认识,觉醒起来,更需要相关部门及全社会帮助受害者远离家暴。家暴受害者往往是家中的弱者,靠他们自身挣脱家暴魔爪并不容易。反家暴需要达成社会共识,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

  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称“国际反家庭暴力日”。2002年的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开启了很多人对家暴的认识,近期热映的电影《你好,之华》中也涉及家暴内容。可以说,如今不少人对家暴的认知不再停留在十年前。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为女性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护。无论是从媒体曝光的明星家暴案,还是法院审理家暴案的统计来看,家暴案例并没有因为法律的实施而减少。
  近年来,随着反家暴法的实施,随着各级相关部门的重视以及国人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人认识到了家暴的危害性,更多家暴受害者都能站出来对家暴说不,这是值得肯定的现象。但反家暴法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还有不少人对家暴也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在很多时候,不仅是受害者,施暴者往往也没认识到自己是在进行家暴。
  近日,某明星殴打女友的新闻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这也引发“被男友打算不算家暴”的争论。实际上,同居关系早也被纳入了家暴犯罪适用范围。有人觉得被男友打算家暴,但男友被女友打却不能算家暴。家暴虽然更多是孔武有力及更有经济地位的男性施加于家中的女性、老人或小孩等弱者,但随着男女平等观念的推广,女性地位提升,也有女性对男性进行家暴的现象发生。所以,家暴施加者不分男女,遭受家暴的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要对家暴零容忍,都不要逆来顺受。
  当然,家暴受害者更多是女性与小孩,更应让女性对家暴有正确认识。家暴有了第一次,就可能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没完没了,受害者只有对家暴勇敢说不,寻求法律保护,才可能远离家暴的魔爪。
  对于家暴,除了需要受害者能够对家暴有充分的认识,觉醒起来,更需要相关部门及全社会帮助受害者远离家暴。家暴受害者往往是家中的弱者,比如在经济地位、体力等各方面往往处于劣势,靠他们自身挣脱家暴魔爪并不容易。为此,更需要多一些外力来帮助他们摆脱家暴的伤害。很多家暴案件事先都有征兆,如儿童、青少年在遭受到家暴后,学校老师会有所察觉,医院也可能接诊家暴受害者,学校与医疗机构,就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样才能及时制止家暴的继续与严重化。
  与此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反家暴法,要提供配套措施,让反家暴法更好落实。当然,相关的普法教育也应加强,要让反家暴法的内容能深入人心,要让家暴真正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让家暴不再成为被捂着、盖着的“家事”“家丑”。
  总之,只有反家庭暴力成为社会共识,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遏制家暴,反家暴才能取得最终胜利,家暴阴影才能远离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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