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没这回事!
交警辟谣:公交站30米内禁停,但尚未设抓拍系统
2015年1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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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张焜)近日,一则抓拍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停车的“移动公交电子警察”信息,在潍坊市民微信朋友圈中流传。9日,潍坊市交警支队发出辟谣信息称,此条微信为谣言,警方并未设置相关抓拍系统。潍坊市交警支队交通警察公关办民警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公交站附近30米以内路段禁停其它车辆。
  “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大家注意了哦!”近日,一则抓拍占用公交站台的信息流传,称有一种“移动公交电子警察”,“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局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
  “经证实,潍坊市公交车站牌并无交通违法行为拍摄系统,此条微信确属谣言。”9日下午3点半左右,记者来到潍坊市交警公关办时,民警正准备发布信息对此进行辟谣。
  记者了解到,占用公交站台停车,在潍坊一些繁华路段也不时出现。一些出租车、私家车辆以及快递车辆,会趁巡逻民警不在现场时临时停放,还有些沿街店铺经营者占道停车,一旦见到民警靠近,就马上出现将车开走。也是因为这些现象,让不少市民对这条假信息倍加关注。
  公关办民警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因此,公交站台附近是不能够随意停放车辆的,为此,警方除了警告、劝离外,也经常对这些车辆进行了“贴单”、拖车等处理。据介绍,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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