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绝不护短”才能真正息事宁人
2016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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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事之后,人们希望看到的并不是有关部门“迅速摆平”的能力。相反,出了问题就藏着掖着,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等同于对执法违法者的纵容,伤害了公众的安全感。对于职能部门来说,与其掩耳盗铃,不如直面问题,表面上“没能护好自己人”丢了面子,实则维护了法律尊严,赢得了公众信任。
  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称,该院已依法将雷洋家属吴某某的报案材料移送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处理,北京市公安局则作出回应,“坚决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坚决依纪依法处理,绝不护短。”另一边,引发热议的“大学生被警察打屁股”一事也有最新进展,兰州榆中警方约被打学生协商,按照学生透露的信息,“协调较为合理,事情应该会迅速解决了。”
  其实在协商之前,榆中警方也有过回应,县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做进一步调查,做出了“依纪依法处理”的承诺。表面上看,官方的表态是相似的,但处理方式却有很大不同,一边是区检察院开展初查,市检察院督办,另一边仅仅是县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换句话说,前者已经由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而后者还停留在地方党政机关的自查自纠中。两相对照,谁的承诺更值得信任,一目了然。
  按理说,群众拍摄警察执法,落得个“屁股开花”的后果,已经不止于执法不规范了,被打者的惨状有目共睹,医生也说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恢复,打人警察已然涉嫌故意伤害等多项罪名。既然涉嫌违反刑法,就有必要由检察机关介入调查,而且,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加以监督,本就是检察机关分内之事。仅有纪检监察部门自查自纠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事情闹得这么大,受到了舆论的广泛关注,更应将这起事件作为公共事件去处理,尤其要考虑到不同的处理方式会造成怎样的社会影响。
  至少从目前来看,榆中官方的表态和行动,有避重就轻之嫌。没有检察机关介入,也就意味着对警察打人行为的定性,停留在民事侵权或行政违纪的范畴之内。至于对公安机关相关领导的“停止执行职务”,对涉事民警的禁闭,其实都是没有多大力度的措施。与此同时,当地警方多次邀请被打学生协商,显然是想“私了”。至于协商之后,学生口中的“较为合理”,以及“不方便接受采访”的答复,则暗示了当地警方提出协商的真正目的——所谓的“依法依纪处理”,所谓的“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都是应对舆论的“烟幕弹”,整个事件的处理,更像是以尽快息事宁人为目标的。
  事实上,人们关注“雷洋案”,关注“打屁股案”,核心就是关注基层警察能否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出了事之后,人们希望看到的并不是有关部门“迅速摆平”的能力,而是本着对法律的尊重,重拾法律的权威。相反,出了问题就藏着掖着,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等同于对执法违法者的纵容,伤害了公众的安全感。对比之下,北京警方“绝不护短”的表态,再加上检方介入调查,更能赢得公众的信任。而另一边,被打大学生一边说协商“较为合理”,一边却在考虑放弃原定的创业计划,毕业后离开兰州。
  现如今,信息传播这么便利,公众的法律素养在不断提高,还有广阔的网络平台传递专业人士的声音,对于一些事件中的是非曲直,做出公允的判断并不难。对于职能部门来说,与其掩耳盗铃,不如直面问题,表面上“没能护好自己人”丢了面子,实则维护了法律尊严,赢得了公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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