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是商品,偷暖要受罚!
商河供热服务中心成立警企联合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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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企合作营造良好的供暖环境。
  商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工作人员正在入户检查。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李云云 通讯员 庞庆飞 付忠强) 为保障今冬供暖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供暖环境,济南热力商河供热服务中心与商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于近期成立警企联合办公室。警企联合办公室的成立有效整治规范了供热环境,切实维护居民冬季采暖的各项合法权益,是警企联合办公的有益尝试。
  10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济南热力商河供热服务中心,在警企联合办公室内,刑警大队的工作人员已经开始办公。据刑警大队的工作人员介绍,商河供热中心警企联合办公室成立后,立即部署,迅速行动,在全县集中供热范围内组织开展违法用热综合整治活动。针对私自乱接破坏供热热力管道、报停后私自打开、私自扩大用热面积、私自在家中安装热水器及改变用热性质、改变运行方式、擅自在用热设施上安装放水装置、扰乱正常供暖秩序及服务、恶意提供非正规账户收取费用及截留供暖费等一系列违法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目前,商河县供热中心已经对管网进行了平衡调试,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影响周围居民采暖效果,严重的甚至会造成锅炉及管网运行安全事故。商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供暖是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此次和热力中心的合作是我们刑警队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今年我们将加大查处力度,一经发现,立即处罚。维护公平公正,切实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警企联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电话“88812319”或“68782319”进行举报。
  据了解,警企联合办公室抽调人员组建多个联合行动小组,对全县供热区域分区划片,明确职责,细化到户,对重点小区、重点用户进行分类排队,采取分级检查、管家自查、警企联合稽查、济南热力集团公司督查服务部异地检查等检查措施,实行地毯式无缝隙全覆盖检查,确保检查率达到100%,绝不遗漏一户。每个行动小组配备热成像仪、摄像机等取证工具,对违法用热行为进行现场取证,一旦核实将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刑事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往年的供暖过程中,会出现偷暖行为,希望我们今年通过警企合作能改善这种情况,维护供暖秩序,营造良好的供暖环境。”济南热力商河供热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道。据负责人介绍,在很多市民的意识里,会有这样的误区,认为“不交钱,用点暖气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事实上,暖气属于商品,偷暖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偷暖行为要受到处罚。
  与此同时,济南热力商河供热服务中心与齐鲁银行开展的“服务进社区”活动也在开展中。23日傍晚,刑警大队的工作人员与商河供热服务中心、齐鲁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嘉源逸居小区。居民在办理报停、缴费等业务的同时,刑警大队工作人员也向居民详细讲述了偷暖行为以及应受到的处罚。24日上午,警企联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嘉源逸居小区进行检查,居民王先生说:“供暖既然是商品,就应该人人购买,不然对我们这些合理缴费的人不公平,我们自己也应该加强监督,共同维护供暖秩序。”
  济南热力商河供热服务中心联合商河公安局刑警大队联合发布《致居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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