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到人,填平“萝卜招聘”这个坑
2017年1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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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建国
 
  继公务员考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建立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制度之后,人社部又推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规定》指出,对于招聘单位擅自组织公开招聘的、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条件的、招聘公告发布后擅自变更招聘程序、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考察方式等“因人画像”“萝卜招聘”行为,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近年来,类似“因人画像”“萝卜招聘”事件时有发生。媒体曾经报道,湖南武冈卫生系统免试招录,不少领导的直系亲属既无医学教育背景,又不具备调入资格,却被公然录取;湖北省利川市人社局招聘,面试结果前两名均是人社局及其下属单位干部的子女……这只是冰山一角,埋在地里的“萝卜”可能超乎想象。
  虽然这些年来报道的“萝卜招聘”不少,但并没有证据表明“萝卜招聘”是主流。从大数据上讲,当前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总体上还是“过得硬”的,“萝卜招聘”只是枝叶,不能因此对选人用人机制失去信心。也要看到,“萝卜招聘”破坏的绝不仅仅是一次考试,剥夺的不只是几个人的权利,危害的不只是用人标准和用人导向,更严重的是,这种“招聘”削弱了人们对社会公平的美好向往,侵蚀了社会主流价值观。   “萝卜招聘”不是“一个人的战斗”,不是一个环节发生问题。这也提醒我们,必须加强制度上的设计与防范。比如面试环节,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来看,可谓“水很深”,问题重重。社会对这个环节也有着丰富想象,很多“老百姓”变成“老不信”,正是因为对面试环节失去了信心。如何对面试环节进行制度改进,加大透明力度,防范暗箱操作,早已成为当务之急。
  还要看到,问责不力一直是“萝卜招聘”的温床。这些年来,媒体报道了不少“萝卜招聘”的典型案例,很多问题也得到了纠正,但总的来看,对责任人的问责,在力度和广度上明显不够,有的轻轻问责,有的根本没有问责,有的只问责到个别具体经办人员。每一起“萝卜招聘”的背后,都存在着一个不可一世的“大萝卜”,有的是“一把手”打了招呼,有的是“一把手”直接操作。但在现实中,还很少听到哪个部门的“一把手”因为“萝卜招聘”而丢官降职受惩处。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抓住发生的问题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规定才能真正严肃起来,责任才能压下去,不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规定》明确,一旦发生“萝卜招聘”,不仅要限期改正,而且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问责到人、问责到边。真正健全责任机制,编好问责的“笼子”,抽好问责的“鞭子”,才能确保“萝卜招聘”药到病除。
  随着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现在“萝卜招聘”的空间越来越小了。但也不能盲目乐观,必须看到这样的空间依然存在。只有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拔出萝卜带出泥”,不放过任何一个责任人,才能形成威慑力,彻底清除“萝卜招聘”这个社会公平正义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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