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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电动车头盔要明码标价

奎文区抽查12家商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

齐鲁晚报     2020年05月27日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 马媛媛)5月26日,记者了解到,奎文区对辖区内12家电动车经营户进行了监督抽查,重点查看所销售头盔标签标识是否规范、经营者是否进行了明码标价,是否存在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查看摩托车乘员头盔是否取得CCC强制性认证等情况,并对经营标签标识不合格的头盔经营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
  本次监督检查,主要抽取了奎文区民生街12家电动车经营户。经检查,发现部分经营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头盔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有的未对头盔进行明码标价,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经营者对符合要求的头盔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不得有哄抬物价行为;对经营标签标识不合格的头盔经营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要求其立即下架并停止销售上述头盔。
  同时警示各经营户,自觉加强经营自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及摩托车乘员安全头盔,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坚决杜绝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等。
  下一步,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辖区电动自行车及摩托车乘员安全头盔销售市场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电动车骑乘市民在选购头盔时,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头盔,并仔细查看产品基本信息是否齐全。摩托车骑乘人员购买头盔时,注意识别“CCC”标志。注意留存购物凭证。如发现有销售头盔违法行为的,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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