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3月29日讯(通讯员 孙艳楼 记者 秦政) 为深入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3月24日上午,枣庄市中区人民法院按照“春雷”集中执行工作方案,再次开展强制腾房清场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党组书记、院长胡远明全程指挥参与执行行动。上午8点10分,胡远明院长和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兴国带领执行攻坚小组到达位于市中区文化西路文苑小区内一处腾空现场。
原告谢某与被告孙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孙某将位于文化路文苑小区的房屋返还给原告。判决生效后,被告孙某拒不履行判决迁出房屋,原告向市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执行文书,并多次与其沟通要求迁出房屋,但均遭到拒绝。为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中区人民法院决定强制腾房。
在司法公证人员、人大代表、媒体记者的见证监督下,执行人员对屋内家具、物品一一清点拍照,登记造册,搬家公司对清点后的财物进行拆分、搬运。上午10点,涉案房产腾空完毕。首案告捷、斗志倍增,执行人员决定乘胜追击,辗转奔赴位于龙庭花园的另一处腾空现场。
原告邓某诉被告邵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邵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保全查封了被执行人邵某位于龙庭花园的房产一套,经过评估拍卖等程序,该套房屋产权最终被案外人王某取得。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市中区人民法院决定强制腾房,以保护买受人王某的合法权益。仅仅1个多小时,涉案房屋便成功腾空并交付给买受人王某。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执行攻坚小组敢啃“硬骨头”、不怕“硬钉子”,彰显了市中区人民法院动真碰硬、雷厉风行的执行作风,震慑了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下一步,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动力,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做到对党忠诚、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努力展现法院队伍的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