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虹丽
谈判药品如果在医院买不到,还可以在药店购买,并且享受和在医院买药同等报销政策。29日,记者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将协议期内的275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保障范围,成为全国“双通道”覆盖药品数量最多、品种最全的省份之一。
省医保局一级巡视员仇冰玉介绍,谈判药品是指国家医保部门与相关医药企业协商谈判,对临床必需、疗效较好但价格较高的药品达成降价协议,并纳入医保目录管理的药品,具有临床价值高、患者亟需、替代性不强等特征。目前仍在协议有效期的有275种。
为确保谈判药品“买得到”“用得上”“能报销”,2021年,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并与定点医疗机构施行相同的医保支付政策。简单来说,建立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意味着谈判药品如果在医院买不到,可以在药店买得到,并且享受和在医院买药同等报销政策。
仇冰玉介绍,我省将协议期内275种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在275种谈判药品中,有108种重特大疾病用药和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我省要求市辖区内至少有1家“双通道”综合药店,日常至少配备这108种药品中的90种,其他临床需求量小且不确定的药品保证预约后2日内供应到位,不影响患者使用。目前,全省“双通道”综合药店已达30家。同时,要求各市辖区内的每个“双通道”药店配备谈判药品品种数量达到30种以上、县域内的每个“双通道”药店配备20种以上,重点保障“两病”等常见病用药。下一步,还将根据国家谈判药品调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我省“双通道”药店已达438家,县域全覆盖
275种谈判药品在医院和药店同待遇报销
齐鲁晚报
2022年07月30日
记者 韩虹丽
谈判药品如果在医院买不到,还可以在药店购买,并且享受和在医院买药同等报销政策。29日,记者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将协议期内的275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保障范围,成为全国“双通道”覆盖药品数量最多、品种最全的省份之一。
省医保局一级巡视员仇冰玉介绍,谈判药品是指国家医保部门与相关医药企业协商谈判,对临床必需、疗效较好但价格较高的药品达成降价协议,并纳入医保目录管理的药品,具有临床价值高、患者亟需、替代性不强等特征。目前仍在协议有效期的有275种。
为确保谈判药品“买得到”“用得上”“能报销”,2021年,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并与定点医疗机构施行相同的医保支付政策。简单来说,建立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意味着谈判药品如果在医院买不到,可以在药店买得到,并且享受和在医院买药同等报销政策。
仇冰玉介绍,我省将协议期内275种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在275种谈判药品中,有108种重特大疾病用药和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我省要求市辖区内至少有1家“双通道”综合药店,日常至少配备这108种药品中的90种,其他临床需求量小且不确定的药品保证预约后2日内供应到位,不影响患者使用。目前,全省“双通道”综合药店已达30家。同时,要求各市辖区内的每个“双通道”药店配备谈判药品品种数量达到30种以上、县域内的每个“双通道”药店配备20种以上,重点保障“两病”等常见病用药。下一步,还将根据国家谈判药品调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