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济住中催字R20号
济南仁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二条、第二十条规定,你单位应为宫青松(身份证号:37082719******0655)补缴住房公积金30059.1元(其中单位应缴15029.55元,单位为职工代缴15029.55元);补缴时间段为2013年1月至2020年3月。限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30日内缴纳,逾期不缴的,我中心将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
注:月缴存基数依据职工宫青松《齐鲁银行历史交易流水》,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经查询为各5%,你单位对补缴事宜如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向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书面材料,逾期不提供视为你单位无异议。
撤回:《催缴通知书》(〔2022〕济住中催字R216号)
《限期缴交决定书》(〔2022〕济住中缴字R248号)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济住中执催告字[2023]R106号)
执法人员:任晓飞 证件编号:15010016015
执法人员:赵莹 证件编号:15010016022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