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兵 “今年中秋节不发月饼了!”“我们单位一点福利也没了!”临近中秋,一些事业单位、国企员工纷纷发出这样的感慨。与往年不同,在中央提倡节俭的大环境下,许多单位中秋节前不再向员工发放福利,延续多年、约定俗成的过节发福利在今年戛然而止。 济南市一家事业单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今年春节以来,该单位就已经不再发放任何福利,而往年所发福利,是从“单位福利费中拿出一部分钱来”。济南一单位工会负责人李阳(化名)表示,他们发福利的钱来自工会费。但“工会费有限,还要用到组织建设、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上面,所以单位还需要出一部分钱。”至于花多少,则是“一把手说了算”。 在李阳看来,发放福利本来就是一种隐性的不公平,尤其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私企我们不好说,老板开心了,用自己的钱犒劳一下员工,无可厚非,但政府部门就不行,因为政府的钱都是财政拨款,怎么花应该征得纳税人的同意。” 李阳的说法得到了山东华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宁的支持。 李宁说,单位发放福利,实际上是一种习惯,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发放福利并没有任何法律层面上的支撑,完全是一种习惯性的行为。这就滋生了腐败、行贿受贿的土壤。”他认为,正是因为“隐藏在水下”,发放福利很可能就会变质,成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灰色收入”的方式,“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很多单位都是领导说怎么发就怎么发。” 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刘玉安认为,“现在,单位发放福利最突出的两个问题就是不公平和不透明。老百姓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哪个部门发得多,哪个部门发得少,尤其是涉及到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时候,这就很容易引起老百姓的反感。” 在刘玉安看来,虽然当前提倡节俭之风,很多单位取消了福利的发放,但从长远来看,福利并不会因此消失。“虽然说目前单位福利还存在灰色地带,但它毕竟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即使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也需要用这样的方式来鼓励、犒劳一下自己的员工。关键是要制定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让福利发放有法可依。”除此之外,福利发放还一定要注重公平,刘玉安说,因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企属于财政拨款的单位,如果不兼顾公平,很容易引起民意的反弹。 刘玉安还说,从广义上来讲,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两者在很多地方多有重合。除去单位的“小福利”,政府更应该在社会“大福利”上发力。“单位发放福利的问题,可能出台一些政策就能解决,政府应该把更大力气放在社会保障方面,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这应该是未来福利发展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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