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个醒儿 本报济南10月1日讯(记者 董钊) 日前,省道路交通安全综治委发出通告,机动车驾驶人如遇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不得抢道强超,防止发生刮擦和相撞事故。 通告指出,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挂靠单位或个人,不允许其他车辆从事危化品运输。 严禁危化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运输剧毒化学品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车辆,需在宾馆、大型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长时间停留的,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一旦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要立即报警,他人不要停留围观;其他车辆驾驶人如遇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不得抢道强超,防止发生刮擦和相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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