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散住宅小区楼幢可并入相邻小区管理
2014年11月0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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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11月30日讯(记者 侯峰) 近日,泰安市出台关于加强泰城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规模较小的零散住宅小区或楼幢,业主同意的,也可并入相邻小区,实施统一管理、差异化服务。
在工作目标上,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体系,实现社区物业管理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监管体制健全、职责明确、衔接顺畅。
在物业管理服务模式上,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遵循规划设计方案。
老旧小区的管理主要采取聘请物业服务企业或社会化服务公司、产权人自行管理及物业服务站管理等模式。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将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和区级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召开业主大会,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或社会化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单项管理合同,约定管理事项、服务标准和相关费用等内容。
不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由物业主管部门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后,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下,根据业主意愿,选择产权人自行管理或物业服务站管理的模式。规模较小的零散住宅小区或楼幢,业主同意的,也可并入相邻小区,实施统一管理、差异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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