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3月7日召开
会期四天;会议主要议程公布,将举行大会选举等
2015年0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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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1日讯(记者 李超 通讯员 周广义) 11日,淄博市政协召开十一届十四次常委会议。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3月7日在张店召开,会期4天。
  市政协主席陈家金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刘东军到会通报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市政协副主席马爱国、董学武、吴宗杰、蒲绪章、李敏、王修德、王济众,秘书长李先坤出席会议。
  会议建议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并讨论市委书记王浩同志重要讲话;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列席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讨论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2015年协商工作计划;举行大会选举,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听取了淄博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及会议的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推举陈家金同志为报告人;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推举王修德同志为报告人;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2015年协商工作计划(草案);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常务委员轮值名单,各组召集人名单;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决定,增补王鲁民(女)等5名同志为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委员;同意胡凤艳同志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委员;撤销刘新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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