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重点援助对象可享大病救助
比去年提高10%,惠及7000余名城乡困难群众
2015年0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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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人在社区活动中心参加娱乐活动(资料片)。  本报记者 姜文洁 摄
     本报2月11日讯(记者 唐菁 通讯员 王成明 孙桂蕾) 11日,记者从市民政老龄残联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淄博市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重点救助对象大病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70%,淄博市所有乡镇(街道)都将建立“一门受理”申请救助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2014年淄博市及各区县重特大疾病列为重点报销范围,增大了救助对象获益空间。2014年救助比例由55%提高到60%,全年共下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800余万元,救助6000余名城乡困难群众。为进一步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2015年淄博市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重点救助对象大病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70%,惠及约7000名城乡困难群众。
  据了解,按照淄博市政府部署要求,淄博市各区县将力争在2015年上半年全部出台贯彻《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整合各类救助制度和救助资源,发挥好兜底作用。各区县将全部成立核对机构,出台核对办法,搭建“大救助”综合平台,对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准确认定,推动部门救助信息共享,防止漏救、错助、骗助等问题发生,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救助。淄博市所有乡镇(街道)都要建立“一门受理”申请救助窗口,加快建立“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分办、转接流程和处置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今年淄博市将继续开展“寒冬送暖”、“夏送清凉”、“流浪孩子回校园”等救助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基层慈善组织网络体系,大力推广村居互助基金和慈善基金,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慈善救助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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