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点零食被拘留十天
2015年10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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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7日讯(记者 于飞) 近日,牟平区通海路上的一家小卖部里,一名小偷在偷了一些火腿肠、乡巴佬蛋、饼干等零食后被发现,系山边防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经过清点,小偷偷的东西价值十几块钱,但是他将面临被拘留十天的处罚,因为他在6个月内受过行政处罚,所以再次偷窃要从重处罚。
  当天上午,牟平区的一家小卖铺里来了一名中年男子,在小卖铺里来回转悠,突然老板发现他正在将手里的零食往衣服里塞,于是老板便报了警。系山边防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后,对小偷偷的东西进行了清点,有火腿肠、饼干和乡巴佬蛋,这些零食加起来价值十几块钱。
  据小偷交代,他是从外地刚刚来到烟台打工的,身上的钱都花了,还没发工资呢,太饿了没钱吃饭,就想着去小卖部偷点,他觉得偷点小东西没啥事。可是,虽然只偷了十几块钱的东西,但是系山边防派出所的民警了解到,他曾在外地因为偷窃被行政处罚过,这次他在6个月内再次偷窃被抓,要对他进行从重处罚,还将再次面临被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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