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区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20日举行
两套听证方案起步价均上调
2015年10月0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10月7日讯(记者 张召旭) 日前,聊城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召开聊城市城区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的公告》,根据《公告》显示,共有两种调价方案,其中第一阶梯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内每方分别上调0.3元和0.35元。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聊城决定召开市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听证会将于10月20日在聊城市物价局举行。
根据《公告》今后在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的同时调整民用气价格,其中两种调价方案供听证。根据方案一,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内(月均25立方米,含),由现行每立方米1.8元调整为2.1元,覆盖率为91%;第二阶梯年用气量300-960立方米(月均80立方米,含),每立方米2.50元,覆盖率为98%;第三阶梯年用气量96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1元。
根据方案二,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内(月均25立方米,含),由现行每立方米1.8元调整为2.15元,覆盖率91%;第二阶梯年用气量300-960立方米(月均80立方米,含),每立方米2.4元,覆盖率98%;第三阶梯年用气量96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0元。
此外,将建立燃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将燃气销售价格与一定时期内燃气经营企业的购气结算价格联动,燃气销售价格随着上游燃气价格涨跌同时间、同方向调整。
同时,为缓解实行阶梯气价对困难居民家庭的影响,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居民家庭,一档用气价格仍按现行政策执行,超过部分执行阶梯价格政策。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