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下放7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
2016年0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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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2日讯(记者 刘雅菲) 日前,市政府发布了《关于下放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决定下放7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济南市政府决定,下放市级行政许可事项7项。其中,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审批将下放至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将下放至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将下放至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将下放至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木材经营加工审批将下放至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将下放至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将下放至县(市)、区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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