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跑道附近禁止激光照射
《青岛市民用机场净空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2016年0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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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2日讯(通讯员 姜岸柳 记者 赵波) 胶东新机场周边首次设立了激光活动的限制区域、还将严格控制建筑物高度……日前,《青岛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审议通过,标志着青岛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管理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机场运量的增加,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超高建筑、空飘物体、通讯基站、烟雾粉尘、地面光污染,都危及飞行安全。还曾发生过多起广播电台、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干扰民航地空通信、导航设备、雷达信号的事件,虽未造成重大后果,但已严重威胁到机场飞行安全。虽然国家陆续发布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但存在操作性差、属地管理职责难落实等问题。 
  据介绍,新出台的《青岛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共三十六条,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首次设立了激光活动的限制区域,在机场跑道两侧各1公里和两端各10公里范围内,禁止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可见激光对空照射。在满足机场净空安全的前提下,还修改了部分条款,减少对保护区内企业、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例如,明确机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焰火区域的范围,而不是对整个净空保护区实施禁放。
  目前青岛市正处于新老机场过渡的特殊时期,老机场的旅客吞吐量与飞机起降架次仍处于持续增长过程中,预计2016年旅客吞吐量将突破2000万人次,在转场之前,保护好流亭机场的净空和电磁环境,对保障飞行安全和提升机场的运行标准具有重大作用。胶东新机场目前净空和电磁环境相对较好,但与新机场建设同步,机场周边与临空经济区的建设项目多了起来,通过立法明确净空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管与处置流程,严格控制新机场周边建筑物高度,对新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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