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低保户看病零负担
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助,年内累计救助金额提至15万元
2016年0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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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杨帅
   本报记者 陈之焕 本报通讯员 孙博
  12日,崂山区发布新的《崂山区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提标后的救助制度将惠及一万余崂山居民和在崂山区就读的大学生。根据新的救助政策,低保家庭成员综合医疗救助比例为98%,个人自负的2%可由临时救助或慈善救助解决,低保家庭将实现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自负费用零负担,救助标准全省居首。
低保家庭医保外自费为零
  在新的医疗救助制度中,崂山区低保家庭成员综合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了98%,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综合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了95%,中低收入家庭成员3万元以上综合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了85%,年内累计救助金额提高到15万元。新制度还将低保家庭成员的长期医疗护理费用也纳入了医疗救助范围。
  “低保家庭成员综合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了98%,个人自负的2%可由临时救助及慈善救助来解决,可保障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基本实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自负费用零负担,中低收入家庭自负比例也仅在15%左右。”崂山区民政局副局长韩德洲介绍,新的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是在青岛市新的救助制度基础上进行提升的,对比全市而言,低保家庭成员综合医疗救助比例提高了8个百分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综合医疗救助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中低收入家庭成员3万元以上综合医疗救助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
  此外,年内累计救助金额全市为13万元,而崂山区则达到了15万元,这一标准在全省居首位,在全国也处于领先水平。
低保户办医保缴费额全补
  新出台的医疗救助制度规定,在对中低收入户籍困难居民救助的基础上,扩大救助面,将因病致贫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的务工人员、在崂山区就读的大学生也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其中,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是医疗救助的重点,新制度将对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年度内个人自负费用在2.5万元以上的部分实施全额救助,不设封顶线。同时对因特殊情况确需在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治疗并造成家庭贫困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救助。通过对部分困难家庭的精准救助,政府兜底的作用更加明显。
  特殊救助方面,参加医保的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城乡低保家庭中80岁以上(含80岁)的老年人,年度内,在享受各类救助后,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经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负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比全市30%的比例高出一倍,年度内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元。
  此外,参加医保的低保家庭成员,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其个人缴费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助,比全市50%的比例高出不少。
第三方监督机构进行低保审核
  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审核方面,崂山区连接市级低保审核中心,并聘请第三方监督机构,确保低保审核公正严格。
  “目前,低保审核中心已经将公安、审计、税务、公积金等9个部门联网,信息共享,最近也与银行联网以保证家庭收入的审核,未来还将联入更多部门,确保低保家庭审核严谨公正。”韩德洲介绍,崂山区已经聘请社会组织作为低保审核的第三方监督机构,这个组织中有财务、社工及经济专家,并且还会聘用一些熟悉本地情况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审核,通过监督审核,去年节省医保费用50余万元。
  崂山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主任张睿介绍,去年崂山区支出医疗救助金15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9000余人,目前崂山区共有低保家庭1912户,新政策实施后将惠及一万余崂山居民和在崂山区就读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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