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花园8号楼前绿色电缆与白色下水道相交。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见习记者 张朕宇
自从1月7日家中就被物业断了电,这给张店恒丰花园沈女士一家带来不便。据了解,沈女士家被断电和物业催要维修费有关。对此,有市民通过本报“市长,我想对你说”栏目建议,小区应该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避免类似纠纷。
业主不同意平摊电缆维修费
去年12月31日,沈女士家所在的张店恒丰花园8号楼突然全楼停电了,业主们马上找到了负责小区管理的信实物业公司反映此事。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弄了半天,也没发现问题出在哪里。由于天色已晚,8号楼的业主们只能度过了一个没有电的新年。第二天物业公司联系了施工队前来维修,停电是楼前电缆出问题导致的,而去年3月份的一次下水道维修被认为是引起电缆故障的前因。
电缆故障维修完毕,本来应该由全楼业主共同承担的费用,但很多人不同意平摊。由于施工队多次上门讨要维修费,物业没有办法,便给沈女士家断了电。
为什么专门给沈女士家里断了电呢?原来在去年3月,住在8号楼2单元1楼的沈女士家里下水道突然上涌,于是她联合几户邻居向物业反映。“物业就给了我们一个维修管道的联系方式。”沈女士牵头,6户人家一共出了1200元将下水管道维修好了。“到现在都这么长时间了,凭什么说故障一定是因为那次施工引起的呢?”沈女士很不解,“即便因为维修下水道引起了断电,也应该找当时的维修工承担责任吧?”
物业:共5400元,已先垫付2300元
1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信实物业公司。信实物业的孙经理告诉记者,给沈女士家里断电也实属无奈。“施工队到现场后用探测仪检查,很明确地认定了就是因为8号楼楼前的电缆出了问题。”电路维修费一共5400元,本来说好是全楼业主共同分担的,大多数业主不同意,物业公司只好先垫付了2300元。“施工队多次上门要账,我们便只好让沈女士及其邻居们赶紧想办法凑钱。”因为当时维修下水管道是沈女士牵头,所以物业公司就以给其家里断电的办法来督促此事尽快完成。
居委会、市房管局: 多次调解未果,没有强制办法
恒丰花园所在的学府居委会负责人梁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为此事也没少做工作,现在问题的症结就在于,住户要求物业公司先给家里送上电然后再说费用的事情,而物业公司要求是缴了维修费才给恢复供电。
市房管局物业科的工作人员也说:“我们都给双方做过工作,但是也没什么效果。”该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做过物业公司的工作,“我们希望他们先给住户家里送上电,但是物业方面不答应,而我们也没有强制性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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