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布21家工伤险协议医院
因工伤需治疗的应到指定医院就医
2016年0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月19日讯(记者 段婷婷)19日,记者从潍坊市社保中心获悉,近日,潍坊公布了2016年度21家工伤保险协议医院的名单。凡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到工伤保险协议医院进行治疗。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发〔2007〕7号)及省、市配套文件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职业病、工伤康复进行治疗的,应到工伤保险协议医院进行治疗。 
  据悉,此次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确定的2016年度市直工伤医疗服务协议医院(简称工伤保险协议医院)有21家,分别为: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潍坊市中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十九医院、潍坊市脑科医院、潍坊市肿瘤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高新分院)、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潍坊市市立医院、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潍坊眼科医院、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潍坊同心医院、潍坊高新尊一医院、潍坊市交通医院、潍坊市奎文区中心医院。 
  同时,下列医院只限本单位工伤职工的治疗: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潍坊奎文康泰医院、潍坊奎文恒康医院、潍坊山潍拖医院、山东红旗机电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此外,潍坊市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为2016年度潍坊市工伤职业病医疗服务协议医院;潍坊市中医院、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为2016年度潍坊市工伤康复医疗服务协议医院。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