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78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2016年0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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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9日讯(记者 李超) 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5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8人。19日,市纪委监察局举办2015年度新闻发布会暨“第三次淄博市纪委监察局开放日”活动。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杨新胜通报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杨新胜介绍,淄博市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5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8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30人,乡科级干部16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
  此外,淄博市纪检监察部门还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制定规范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和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的暂行办法,做到党员干部有反映、有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及时处置。
  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中共立案免于处分22人,组织处理203人。强化责任追究,11人被立案追究党纪政纪责任,37人被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以刚性问责倒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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