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电动车隐患重重,谁来管
委员建言献策:登记、上牌,从源头上治理
2016年0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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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员朱士刚: 电动汽车应实施登记
  在老城生活,经常可以碰到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横冲直撞、见缝插针的情况。政协委员朱士刚说,此类车辆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由于电动能源交通工具目前没有办理登记,无牌无证,驾驶人逃逸后,很难找到肇事者,给案件办理增加了难度,给公民、集体、国家造成了损失,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在市中区的解放路、青檀路、光明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上,我们经常会遇到电动车三轮车和电动汽车乱插、乱入,导致机动车驾驶人违规驾驶,或者迫使机动车驾驶人紧急避险,为机动车驾驶人制造危险。所以我建议,在国家政策没有下发缴费登记之前,由县、区级公安部门实行免费登记,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进行登记。实行登记制度,一方面有助于保护所有的权利,另一方面有助于加强所有权人和驾驶人的自律意识,同时有助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同时,对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实行机动车管理制度,挂牌上路,持证驾驶;对时速20公里以内的电动自行车按非机动车管理,对时速超过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限制上路。”朱士刚说道。
政协委员鲁翔: 建议给电动汽车上牌
  随着电动车辆的增多,在方便之余,许多问题也日益凸显。政协委员鲁翔就在今年的提案中表述,电动汽车不仅能够满足市民不断提升的出行要求,而且拥有廉价(一次充电能跑一百多公里,时速一般可达50公里左右。)环保的优势,这让选择电动汽车作为出行工具的市民越来越多。但是,随着电动汽车的不断增多,一些问题有人随之出现。
  “首先,目前市面上的四轮电动车多数未取得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的公告和批号,无法办理牌证,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事故,这些车辆将归为机动车范畴,承担相应责任。其次,很多四轮电动车在碰撞系数、制动距离、方向控制等多项技术指标上存在漏洞,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再者就是许多电动汽车驾驶人,多数是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的,不懂交通规则,没有交通安全意识,乱行乱停,横冲猛拐,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还给其他行人、车辆埋下交通安全隐患。”为此,鲁翔建议,解决这些问题应抓制造和销售源头,确保市面上出售的电动汽车符合安全标准,并尽快制定实施电动汽车挂牌管理制度,将电动汽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纯电动汽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实行备案登记挂牌制度,登记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挂牌后才能上路行驶。

政协委员张时彦: 要从源头上治理
  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交通工具的依赖性越来越大。枣庄市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老年代步车,因其驾驶方便,随开随停,受到老年人的欢迎。老年人可以开着它去买菜、去商场、接送孩子上学放学,有的甚至用来开展低价格运营业务等,一些老年人开着老年代步车在本身就不宽的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甚至把老年代步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造成道路拥挤。而对此,政协委员张时彦表示,老年人开车反应慢或突发身体疾病极易导致事故,老年代步车无牌无证,且驾驶员大多无机动车驾驶证、未驾驶过机动车辆,车辆不购买保险,很少遵守交通规则,由其引起的交通事故频发,交通事故率增高。造成不少伤亡事故,且无赔偿能力,不仅危害自己也危害其他车辆和行人。
  “之前身边的人就曾接在一个星期内被老年代步车撞过两次,老年人开车根本不管红绿灯,他想走就走,想停就停,一旦出现意外,因为驾驶人是老年人,所以一些责任都被人情化的抹淡,这是很不公平的。”张时彦说,不能光从交通制度上进行加强管理,应从源头上就禁止老年代步车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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