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指标划定“硬杠杠”
较大事故今年不得超两起
2016年01月2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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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月19日讯(记者 王开元) 近日记者获悉,枣庄市人民政府下达了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指出全市杜绝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较大事故控制在2起以内。
2016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全市杜绝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较大事故控制在2起以内;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62以内,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510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196以内,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控制在0.372以内,地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218以内,省属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064以内。
据了解,年终时枣庄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枣矿集团及市直有关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采访中,工作人员表示,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比如区(市)、枣庄高新区、枣矿集团突破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发生死亡1人以上(含1人)责任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发生累计死亡2人以上(含2人)责任事故的相关行业企业主管部门、镇(街道)等等。
此外,记者获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或未按事故报告程序上报事故的区(市)、枣庄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年度内两次受到市政府安委会通报批评或下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后,逾期未整改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在所辖区域行业领域内,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企事业单位没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取缔的区(市)、枣庄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镇(街道)等出现其中任何一种情况都将会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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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累计发生各类 生产安全事故64起
在枣庄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2015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通报》中记者了解到,2015年,全市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4起、死亡51人,同比分别下降7.25%、1.92%,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突破省政府2015年初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据了解,2015年度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枣矿集团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分别为:滕州市发生事故19起,死亡17人;薛城区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山亭区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市中区发生事故14起,死亡11人;峄城区发生事故8起,死亡5人;台儿庄区发生事故9起,死亡5人;枣庄高新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枣矿集团非煤产业发生事故0起,死亡0人。
本报记者 王开元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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