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共检查沐浴场所249家
199家沐浴场所符合要求
2016年0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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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月19日讯(记者 王开元)日前,枣庄市组织开展了冬季沐浴场所的专项卫生监督检查活动,共检查沐浴场所249家,其中沐浴场所环境符合沐浴场所检查表要求的共有199家。
  据悉,此次检查范围为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沐浴场所,主要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桑拿部)、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等。重点对各场所的卫生管理组织设立和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情况、卫生许可证持证经营、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情况、基础卫生设施的配备与使用情况、沐浴场所空气质量和公共用品消毒的检测情况、沐浴用水的净化消毒及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中,持有本年度有效卫生监测报告的229家;在醒目处张贴禁浴标志的237家;按照规定配备通风设施的238家;按照要求对浴池进行清洗、消毒的226家;配备沐浴用水净化消毒设施的63家;辖区内沐浴场所有艾滋病宣传资料的1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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