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水污染防治打分排名
考核三项主要指标每月通报一次
2016年03月0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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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8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市环保局出台《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调度通报办法》,每月水质、目标责任书中的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三项主要指标进行通报,全年共计1000分,采取每月得分累加的方式进行排名。其中,水质达标情况每月占比30分,对于水质超标且同比恶化不得分。
此前,德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2016年度全市环保工作要点,并与各县市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此次《通报办法》主要通报各县市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采取月通报办法,分为水质、目标责任书中的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三项主要指标,全年共计1000分,采取每月得分累加的方式进行排名。
水质情况方面分为水质达标和管理情况。其中,水质达标情况每月占比30分,对于达标且同比改善得满分,达标但同比恶化得总分的3/4,同比改善但超标的得总分的1/2,超标且同比恶化不得分。管理情况方面则主要对河流断面预警、通报情况评分,未出现水质预警、通报的得满分,出现一次黄色、红色预警且未及时处置的分别减2分、5分。
并对列入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的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评分,每月30分。其中,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人工湿地建设、黑臭水体整治、管网建设、雨污分流和畜禽养殖综合防治类须于3月、6月、9月、11月分别完成工程量的20%、50%、80%、100%。对于每月按照时间节点通报,完成得满分,未达到当月节点要求按比例得分或不得分。
此外,因河流断面水质超标被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启动应急管理程序的且连续超标10天以上仍不达标的情况,在该月扣20分;在每个月内出现2次红色预警的,在当月扣20分;污水处理厂超标被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启动应急管理程序的且连续超标10天以上仍不达标的情况,在该月扣10分;对未主动上报的污水直排口,每发现一个在该月扣10分;存在县市区对涉水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瞒报、虚报的,发现一次在该月扣20分。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始申报
本报3月8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牟正君 牟永来) 3月8日,记者从德州市人社局获悉,今年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申报材料需在3月20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据悉,德州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区均可申报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申报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设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拥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
此外,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级重点项目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请设立基地。目前,德州市共拥有1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5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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