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班生均补助提至15000元
2016年03月0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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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8日讯(记者 王明婧)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内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内地民族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自2016年起提高到每生每年15000元。
《意见》中提出,在山东高校就读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将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补助范围,按照就高原则落实国家助学金标准。同时做好普通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发放工作。还将综合利用绿色通道、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和校内奖助学金等多种资助政策,确保在山东高校就读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同时,将有序扩大内地民族班招生规模,逐步提高生均经费补助标准,改善办学条件。内地民族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根据山东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今年起提高到每生每年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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