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对11类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
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上黑榜
2016年04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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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6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莫言) 2016年1月至3月,烟台市质监局对烟台市范围内纺织品、木材加工、橡塑制品、黑色金属加工、有色金属加工、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电线电缆、眼镜等11类产品组织实施了监督抽查。2家企业的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 
  本次抽查企业覆盖烟台市辖区内的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开发区、牟平区、高新区、招远市、龙口市、莱州市、栖霞市、莱阳市、海阳市、蓬莱市共13个县市区。本次抽查实际抽查166家企业的166个批次产品。经过检测,有164家企业的164个批次产品合格,抽查企业合格率为98.80%,产品合格率为98.80%,2家企业的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其中,纺织品、木材加工、橡塑制品、黑色金属加工、有色金属加工、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等9类产品质量状况较好,不合格电线电缆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23%,配装眼镜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12%。
  从企业生产规模划分,共抽查规模以上企业42家,其中大型企业4家,中型企业13家,小型企业25家,规模以下企业124家。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2.41%、7.83%、15.06%,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是0%、0%、0%,不合格企业全部集中于规模以下企业。 
  电线电缆产品本次抽查共有1个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是“电线外径”。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质量意识不强,对加工工艺控制不严,在加工过程中工艺参数、模具尺寸调整不合适。配装眼镜产品本次抽查共有1个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柱镜轴位方向偏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加工人员技术能力不足,在加工镜片时仪器轴位方向选择不够准确,致使产品质量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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