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出台旅游促销奖励办法
当地地接社将被重点扶持
2016年04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4月6日讯(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王辉) 近日,莱芜市旅游局制定并出台了《莱芜市旅游促销奖励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对组织目标客源市场游客到莱芜开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二日游”及以上游览活动的外地组团社、本地地接社及积极对莱芜旅游进行宣传推广的相关旅游单位进行激励性奖励。
  记者了解到,实施旅游招徕及促销奖励,已成为国内各城市发展地接旅游、培育地接市场的通用做法。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旅游局出台了奖励办法,并公布2016年度首批莱芜市旅游奖励推荐景区、指定住宿酒店名单,暂行办法包含旅游促销活动奖励、地接社市场促销奖励、外地组团社大型团队奖励及累计人数奖励,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侧重加大对当地地接社的奖励扶持,从而发挥其对外招徕的营销优势和积极性。办法规定,地接旅行社全年接待人次2000人(含)以上的部分,将按10元/人进行奖励,并可与大型团队奖励同时申报。
  据悉,2015年,莱芜市被省政府批准为“全域化旅游发展试点市”,市政府出台《莱芜市全域化旅游发展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化旅游发展的意见》,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全市旅游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明显增强。《莱芜市旅游促销奖励暂行办法》的出台,必将进一步调动全行业宣传推广莱芜旅游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