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国税地税合作全面升级
共确定38项合作事项
2016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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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2日讯(记者 张頔) 济南市国税局地税局2016年合作工作联席会议于4月22日召开。会议发布了2016年国地税合作有关事项,举行了营改增户籍交接仪式和合作征收协议签字仪式,这标志着2016年济南市国税局地税局各项合作项目的全面启动,共确定38项合作事项。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自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全面推开。济南市国地税部门的营改增户籍交接工作也正有条不紊地开展。3月14日,市地税部门共向国税部门提交原营业税纳税人名单100855户,截止到4月21日,国税部门已确认完成户数100538户,其中:建筑业纳税人13473户,房地产业纳税人5332户,金融业纳税人1516户,生活服务业及其他纳税人80217户,确认比例达到99.69%,这标志着省城营改增第一阶段户籍交接工作顺利完成。
  经济南市国税局、地税局协商,2016年共计完成38项合作事项。其中,合作征收税款是2016年的重点突破事项。国地税双方将采取相互委托代征税款的方式,在一个办税窗口同时办理国地税税款申报征收工作,切实方便纳税人缴税。地税委托国税代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房产税等17项税费,国税委托地税代征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等6项税费,发挥各自优势,共享国地税资源。
  自5月1日起在全市国地税系统全面推行“一人一机双系统”合作模式,一是在联合办税的范围上,将实现全市所有办税服务厅的联合办税服务;二是国地税合作项目上,除个别复杂业务项目外,将实现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等业务的全面联合办理,让纳税人真正体会到“进一家门、排一次队、办两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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