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面破损严重,居民想先伐树然后修路。
本报记者 孟燕 摄
最近,家住文化东路38-1号的居民为楼前的一排大树伤透了脑筋。大树树根拱起地面,堵了储藏室大门,还存在安全隐患。但因为92户居民中有1户不同意,砍伐树木就通不过园林部门的审批。
本报记者 孟燕
实习生 赵倩云
树根拱起堵了门
居民想把树砍掉
文化东路38-1号院,有两栋东西走向居民楼。居民楼北侧一排12棵树,其中8棵法桐、2棵椿树、2棵榆树。这些树木中11棵有五六层楼高。
“看看,这排树北侧50厘米就是小储藏室。树根把地面拱起来了,储藏室的门无法正常打开。”居民乔女士抱怨,有些大树根部把地面拱起约10厘米,水泥地面遍布裂纹,距离树不到两米的地方还有两个燃气井盖。“影响开门事小,最关键的是离天然气管道太近,树越长越大,万一哪天把天然气管道拱破了就不得了了。”乔女士强调。
居民米女士表示,每次开储藏室的门都觉得费劲。“树要是不伐,地面越拱越高,以后门就打不开了。”“树比楼都高,影响采光。树根拱起的路面高出原来的不少,下雨的时候楼前就会有水坑,想出去就得趟水坑。”居民陈先生强调。居民们想把路修平整。“如果不砍树,过不了多久,树根还会把路面拱起。”乔女士说,为了修路居民们有砍树的想法。
有居民强烈反对
砍树申请被废止
为了砍树,乔女士先向历下区园林绿化管理局反映此事,园林部门表示,砍树先要征得产权单位同意。这12棵树中的8棵法桐产权单位是济南建设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其余4棵为后来补栽的,没有产权单位。产权单位接到申请后盖章同意砍树。
“去现场看了,路面破烂比较严重,我们尊重大多数居民的意见,大部分人同意了,我们单位就没意见。”济南建设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邢先生表示。另外,小区所属燕山街道办事处也审核同意砍树申请。历下区园林局现场勘查研究后,“原则上”也同意了砍树申请,但要求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你单位多位居民通过12345热线及公示电话向历下区园林绿化管理局反映,强烈反对伐除院内的8棵法桐,根据《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公示期间群众如存在异议,则应停止施工。”4月15日,历下区园林局贴出了废止4月11日批复的《关于济南建设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伐除树木的审查意见》。
1户否决大多数
这样合理吗?
“园林局说有居民投诉,不同意伐树,让我们自己做工作,我挨家挨户去找,同意了就在伐树意见表上写‘同意’,不同意就写‘不同意’,然后再签名。”乔女士说,这样统计出来,院子里共92户,85户同意,2户弃权,3户联系不上,2户不同意。“后来又有1户同意了。”“园林部门因为1户居民不同意就不批。”乔女士不满地说。
历下区园林绿化管理局绿化科负责人孟先生表示,园林局负责审批、公示。“产权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同意了,我们原则上就同意了,审批之后公示7天,7天内居民没有异议才可以进行下一步。只要有1户居民不同意,这个审批就不能通过。”
《济南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树木;确需移植、砍伐的,应当按规定向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条例对多少居民同意才能砍树没具体规定。要求所有居民都同意,不现实。因为1户不同意就‘否决’大多数人,不太合理。”乔女士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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