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5日讯(记者 刘蒙蒙)6月15日上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7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工程。民生综合保险制度覆盖全市可能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兼顾部分居家意外事故风险,将所有居民纳入灾害事故保障范围,政府为每人投入几元钱,居民即可享受最高赔付额达十多万元的保险保障。实现了政府小投入保障大民生,有效解决了“因灾致贫”问题,在山东省属首次尝试。
民生综合保险主要内容: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元、每户每年2元,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无需个人付费。保障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潍坊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抢险救灾人员和临时来潍坊市出差、旅游、务工及其他流动人口)的人身伤亡抚恤,以及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指拥有潍坊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人员或拥有潍坊市产权住宅的人员)的家庭财产损失救助。责任范围,主要包括暴风、暴雨、洪涝、干旱、龙卷风、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雷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家庭火灾、爆炸、煤气(液化气、天然气)中毒、触电等事故灾害,溺亡、飞行物及其空中运行物坠落意外伤害,以及不受户籍限制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的四类灾害事故,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及家庭财产损失。还包含政府无责救助和旱灾饮水保障。赔偿限额,居民人身伤亡每人最高限额12万元,抢险救灾人员最高限额20万元;家庭住房损失救助,最高每户6万元。特别约定在发生居民人伤事故、家庭住房财产损失事故后,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孤儿、失独父母、贫困人口(列入潍坊市委、市政府扶贫范围人员),上述对象每户保险金额在普通群众基础上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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