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网格化清单完善监管
污染源治理情况将一目了然
2016年06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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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5日讯(记者 李榕 刘振 通讯员 刘磊) 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中,只要含有一种污染物,就要纳入网格化污染源清单,并对此列出治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15日,记者从德州市环保局了解到,德州将开展网格化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更好地监管固定污染源,破解区域污染问题。
  作为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污染源排放清单调查目的在于更好地监管固定污染源。此次调查范围包括工业源、城镇生活源,以及实施污染物集中处置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等企业。污染物调查种类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金属。根据要求,只要企业或单位排放的废水、废气及固废中含有以上一种污染物就列入调查范围。目前德州已建立起市、县、乡镇(137个)、村和社区(2850个)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和岗位,构建起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在时间表上,本月起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各辖区网格污染源排放清单的编制工作,通过组织企业主动上报、重点区域入厂调查、重点企业逐一排查等形式,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并明确各个污染源治理时限,形成初步污染源清单上报市环保局总量办。7月份,市环保局将调查表按照大气、水、固体废物等进行整合并分类整理,并进行审核汇总,形成污染源排放清单上报省环保厅。8月份至11月份为核定阶段,期间将对上报的污染源清单进行调整完善。
  据悉,编制清单工作完成后,将为预测污染和制定各项污染物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明确每一个污染源治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从根本上推动解决区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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