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综合保税区获国家批复
是我省继潍坊、济南、临沂后第四个
2016年07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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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7月20日讯(记者 任小杰 李虎) 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设立东营综合保税区的批复》,东营综合保税区成为继潍坊综合保税区、济南综合保税区、临沂综合保税区之后的山东省第4个综合保税区。7月20日,由济南海关、省发改委、财政厅、检验检疫局等10部门组成的省政府联合验收组,就东营综合保税区一期围网进行预验收。
  在召开了预验收工作会议、预验收评审会议和实地预验收后,联合预验收组一致同意东营综保区通过预验收,标志着东营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预验收,待国务院联合验收组正式验收通过后即可进入封关运作的全新阶段。
  东营综合保税区于201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全国第44个综合保税区,也是我省继潍坊综保区、济南综保区、临沂综保区以及青岛和烟台两大保税港区后的第六个保税区,第四个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3.1平方公里,一期规划面积1.67平方公里,以保税仓储物流区、保税加工区、保税加工及仓储物流混合区、公共查验区为主;二期规划面积1.43平方公里,主要为预留发展用地,具有保税加工、保税仓储、保税物流、口岸作业和综合服务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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