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禁夜令”
2016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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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太平广记》卷四百八十四的《李娃传》中,唐代白行简写过这样一个情节,那位荥阳公之子自见李娃一面以后,念念不忘,经打听,知道住在鸣珂曲的这位女郎乃倡家,遂携重金造访。小婢见客人叩门,急忙走告李娃,说上次假装丢失马鞭的公子上门来了。自那次邂逅之后,李娃对这位来京应试的举子,堪称一见钟情,显然也一直期盼着他。于是,可想而知,这一对青年男女,该是多么情投意合,心心相印了。谈笑间不觉天色“日暮”而街坊“鼓声四动”。每晚,军士以鼓声周知百姓,禁夜即将开始,这也就是“暮鼓晨钟”的来历。
  李娃的母亲,也许是养母,便关心地问起来,公子你住在哪里?远近如何?是不是应该动身回去?可这位公子不想走,至少不想马上走,便编了一个谎。“生绐之曰:‘在延平门外数里。’”因为鸣珂曲在平康里(坊)内,临近东市,延平门则在西市之西,这之间,应该相距10公里以上。荥阳公之子“冀其远而见留也。姥曰:‘鼓已发矣,当速归,无犯禁。’生曰:‘幸接欢笑,不知日之云夕。道里辽阔,城内又无亲戚,将若之何?’”于是,他达到目的,得以留宿。
  据此,可以看到唐朝之实施禁夜令,最为坚决彻底,天子脚下的都城长安当然更是严格。唐朝韦述的《西都杂记》称:“西都禁城街衢,有执金吾晓暝传呼,以禁夜行,惟正月十五夜敕许驰禁前后各一日,谓之放夜。”当代人读至此,大概无不一身冷汗。试想,一年之中,只有三天不“禁夜”,其余三百六十二天的夜间,民众不得在所居的坊里以外从事任何活动,这实在是很痛苦的限制。在《太平广记》卷一百的《张无是》中,就有因怕犯夜而有家归不得的情节:“唐天宝十二载冬,有司戈张无是,居在布政坊,因行街中,夜鼓绝,门闭,遂趋桥下而跧(古同蜷)。”现在可以估计,《李娃传》中的“鼓声四动”,大概是即将禁夜的准备信号,《张无是》中的“夜鼓绝”,则是禁夜令生效之时。鼓声刚起时,这位公子马上离开鸣珂曲,回到其骗老太太所说的住处——“延平门外数里”,大概是来得及的。何况他骑的是马,只要紧赶两鞭,也就不至于犯夜了。而张无是之所以“跧”在桥下,不能回家,因为夜鼓已经敲过,随而“门闭”。城门或是坊门一关,他只能露宿街头,那后果很可怕,必然要被巡逻的“执金吾”(类似警察或城管的执法人员)抓住,反倒不如躲在桥洞底下将就一宵为妥。  
  犯夜的处罚,据《大清律例·夜禁》:“凡京城夜禁,一更三点,钟声已静之后,五更三点,钟声未动之前,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外郡城镇,各减一等。”据说北京前门大街的宵禁,晚清还在断续施行,直到辛亥革命成功,才彻底去除。在《太平广记》二百六十五的《温庭筠》中,这位晚唐风流人物,知名诗人,就因“醉而犯夜,为虞侯所系,败面折齿”。一般来讲,受笞,打的是屁股,不知为什么他们专打诗人的脸。估计温庭筠自视甚高,不会太买账。于是乎,温庭筠很吃了些苦头,以致“败面折齿”,十分狼狈。
  在中国历史上,实施禁夜令最坚决的莫过于唐朝,取消禁夜令最彻底的莫过于宋朝。两相比较,宋朝经济之繁荣,市场之兴盛,物资之丰富,商业之发达,远超过唐朝。就因为一个禁夜,一个不禁夜,一字之差,天壤之别,这才开始中国人的全日制中国。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全部属于你自己,对今天的中国人来讲,绝对不会将其当一回事的。然而,对宋朝人而言,对唐朝人而言,却是一个获得全部自由和失去部分自由的大问题。日本历史学家内滕虎次郎的“唐宋变革论”,认为唐朝为中世纪的结束,宋朝为近世的开始。我认为,取消禁夜令是这次划时代变革的分界线。如果说,唐朝是中国游牧社会的最后腾起,那么宋朝则是中国农业社会过渡到商业资本社会的最早辉煌。 
       (摘自《李国文说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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