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开发票,不用再等候了
本月起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能自开专用发票了
2016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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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6日讯(记者 张頔 通讯员 杨柯 祝雷) 记者从济南市国税部门获悉,自8月1日起,济南市营改增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节省了以往代开发票而让客人等候的时间。
  据了解,此次新政在全国91个城市试点推行,济南市位列其中。政策规定,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己开具,不需要再到其主管国税机关代开。
  在天桥区一家汉庭快捷连锁酒店,前台服务人员正在为来济南出差的郭先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月1日以后,公司要求我们这些经常出差的人,住宾馆时一定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回单位报销时,就能凭专用发票上的税款抵减我们公司缴纳的税款,我们公司就能享受营改增的红利。”郭先生说。
  汉庭快捷连锁酒店财务人员介绍,以前酒店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来住宿的客人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原来的政策规定,酒店要到办税大厅去代开,遇到客人赶火车等情况,拿不到发票客人都挺着急,酒店的服务也受影响。现在当场就能开,既方便了消费者,也节省了酒店的时间和人力,方便了经营。
  据统计,营改增扩围试点后的首个月份5月份,全市为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896份,6月份代开住宿业专用发票3122份。面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数量的突增形势,新政实施将方便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使用,进一步满足营改增纳税人的办税需求,既有利于小规模服务业的发展,也方便了广大消费者,还能不断提升纳税人办税满意度。
  济南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孙静提醒,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缴纳的税款,应在每月的申报期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款的计算,应将所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按照3%或5%征收率计算填报。同时,还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规定领用、保管和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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