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自愿”监考,老师忙啥去了
2016年10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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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清江

  近日,南京二十九中的学生家长向媒体反映,该校实行高三年级学生家长轮流替代老师进行监考、自习课值班,这一做法引起很大争议。对此,校务处一位姓时的工作人员解释,家长反映的值早班、替监考、值晚自习等情况是由家委会研究决定的做法。(10月18日中新网)
  家长参与高三年级的监考、自习课值班,本身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毕竟,无论是监考、学生自习的值守,都是相当纯粹的教学事务,都应当是老师尽到的责任,而非家长需支持、配合或者辅助的事项。无疑,诸如“家长监考”要想富有正当性,需要特定的前提。一是体验意义,而不是替老师尽责,比如,让家长体验教师带班、带课的辛苦,支持教师的工作,属于学校与家长之间的一种公共关系活动。二是自愿的原则,家长参与监考、学生自习值班不是家长的义务,家长可以依据自己的劳动作息安排,有权选择参加或者不参加。
  个案中家长轮流替代老师进行监考、自习课值班,俨然违背了自愿的原则,而“轮流制”更像是老师给家长“派工”。由此,产生的争议并不令人意外。对此,校方表示这一举措是由家委会研究决定的,言下之意是家长自愿的做法。这样的解释貌似合理,但现实的逻辑却是漏洞百出。
  家长委员会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倘若是家长委员会研究的,那么家长们对相关的提议是知情的,即便不是家长代表,也应当通过不同的途径被征求过意见。换言之,参与监考的家长不会都有意见,同时,值早班、替监考、值晚自习,对工作忙碌的家长群体形成负担的问题,亦应有妥善解决的办法,而非变成义务摊派。
  其实,家长委员会制度在各地中小学校基本形同虚设,既源于家长民主参与学校管理意识与愿望的缺乏、民主参与的组织难度很大,也源于学校本身接受监督、鼓励家长参与意识的薄弱,校方更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管理。同时,学校相对于学生和家长,存在利益的掣肘,处于强势地位。对于“家长监考”很多学生家长呼吁学校慎重,一些被安排的家长意见强烈却又不得不服从安排,都证明了学生的教育权容易受到绑架。
  家长委员会与学校是平等的,并且家长委员会可以对学校的教育进行民主监督,而不是从属于学校。毫无疑问,侵害家长的权利,用以给自身管理的懒惰遮羞,导致家长怨言丛生,与自扇耳光无异,荒唐且可笑,应当尽快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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