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 蒋龙龙) 13日,记者从济南热电、热力等热企获悉,今冬供暖费缴费时间将截止到本年度11月15日(周二)24时。逾期未缴纳将会影响正常用热,并会产生每日3‰的违约金。
据记者了解,济南各大热企从9月1日起开收供暖费。采暖收费按照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居民住宅采暖费每平方米26.7元(按套内面积),非居民住宅采暖费每平方米39.8元,中小学校及托儿所、幼儿园的采暖费为每平方米26.7元(按建筑面积)。
对济南市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供热,仍执行按套内建筑面积每季每平方米19.50元的标准。
市民可以到各热企的缴费大厅缴纳,也可以登录济南热电公司(http://www.jnrdyxgs.com/)、济南热力公司(http://www.jnreli.com/)缴纳,还可以选择到济南热电、济南热力公司的微信公共平台进行缴纳。
供热公司提醒广大市民用户:逾期未缴纳将按相关规定收取每日产生的3‰的违约金。一热企负责人介绍,假如所欠供暖费为3000元,延期一个月的违约金就高达270元,“即使过了正常缴费日期,市民还是应尽早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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