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市福山区法院运用“互联网+”点对点远程视频系统,审理了一起跨国离婚案,让双方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减少了讼累,提高了审判效率。
原告许某向福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远在美国的刘某离婚。被告由于处在申请绿卡期间,无法回国参加庭审。为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承办法官在了解原、被告双方对子女及财产均无争议的情况下,便运用信息化3.0技术,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与被告联系,采取点对点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庭审。庭审过程中,他们得到了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等各方的大力支持,经过多次远程视频调试,使庭审得以清晰流畅,当庭达成原、被告双方调解协议,顺利审结了一起跨国离婚案件。
(初少年 朱永光 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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