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 徐艳)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公众和广大家长关注的焦点。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水平,食药监、教育、公安等6部门联合下文,整治校园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此次出台的文件落实了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主体责任和食药监、教育、公安等6部门的监管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三部门配合,加大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五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无生产许可)、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查校园周边食品无证摊贩。
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严禁制售生食类食品。鼓励大型餐饮公司对学生集体用餐实施区域化经营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学校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形成联动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要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第一时间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教育等部门报告,封存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有意见、建议,可以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投诉举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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