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车盗窃车内财物案”成功告破
警方现场缴获大量财物,涉案20多万元
2017年0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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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2月7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付朝旺) 凌晨活动盗窃,专门盯住小区内停放的轿车。在聊城市城区、莘县等地发生的100余起砸车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涉案价值高达20余万元,其中有的受害车主竟然在轿车放大量现金。 
  “知道为什么抓你吗?”“知道,是盗窃的事情。”2月6日下午4点30分,聊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与东昌府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经过72小时的侦查,成功侦破2016年12月以来,在聊城市城区、莘县等地发生的100余起砸车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办案民警在香江市场附近一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抓获。 
  2月7日,犯罪嫌疑人被民警押解着到兴华西路、财干路、莘县的小区指认作案现场。男子的作案工具很简单,只是一把小改锥或者一把小螺丝刀,一个强光手电,强光手电是用来观察车里有没有值钱物品的。办案民警介绍,根据监控排查,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住在香江市场附近一小区内,民警蹲守在出租房楼层的楼道内,趁郭某某开门外出时将郭某某抓获。并在现场缴获了大量的银行卡、3台笔记本电脑、7部手机等被盗财物,涉案价值高达20余万元。 
  办案民警介绍,年前12月份以来,东昌府警方多次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放在小区内的轿车玻璃先后被砸,车内物品被盗。随后,市局刑侦支队、东昌府分局刑侦大队迅即组织技术人员到达案发现场调查取证,将在现场勘查到的相关信息推到市局合成作战平台,请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判,初步掌握了嫌疑人的衣着特征。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春节前后,选择凌晨1点至4点作案,嫌疑人带着口罩,沿财干路、兴华西路等小区作案,破坏轿车玻璃,盗窃车内的财物,有时这名嫌疑人还在一个小区停留一个多小时。 
  “办案民警通过综合分析发现,嫌疑人为单独作案,作案工具小巧便携。”刑警支队民警郝杨告诉记者,办案民警在案发小区勘察现场了解到,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娴熟且独特,非直接暴力破坏车窗,而是在车窗上留下不同程度的痕迹。 
  为了摸清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办案民警对所有砸车盗窃车内财物案件进行了全方位分析,反复比对、研判。通过大量工作沿线追逐26公里,行走两万四千多步。经过综合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一般选择在凌晨一点到四点之间,嫌疑人具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 
  被抓的犯罪嫌疑人。
  警方缴获的作案工具以及被盗物品。
疏忽>> 有的车主车内放现金三万元
  “年前、年后许多小区发生类似的案件,我们感觉案件为同一人所为,于是办案民警便通过图侦系统顺线追踪。”刑警支队民警范兴哲介绍。由于怀疑案件是同一人所为,办案民警便找到了最近一次发案的小区,查询到案发时间为大年初二(1月29日)凌晨1点。于是经过图侦系统顺线追踪,一直查到嫌疑人落脚点——香江市场附近一小区。 
  通过秘密调查,民警发现嫌疑人在此租住已有7个月时间。经审讯查明,犯罪嫌疑人郭某某,32岁,聊城市莘县人,之前曾在外地打工,迷恋网络赌博,销赃的钱大部分用来赌博。郭某某对去年12月以来在聊城市城区西部居民小区、莘县等地盗窃车内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了解到在兴华西路附近一个小区内,一位失主竟然将3万元现金放在车内。“车不是保险柜,里面不放财物,就不会出现砸车盗窃的案件。”民警再次强调,不要再把钱物放在车里面。还有就是记得要报案,民警会在破案后联系失主。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聊城东昌府警方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持续加大对该类盗窃车内物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将民生“案件”作为工作重点。
    本报记者 王尚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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