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红伤,轻白伤”,缺乏对员工职业病的防护
济宁将实行重大职业病事故追究制度
2017年02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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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日,济宁市公布了今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其中,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督导检查范围,将实行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今年,济宁将通过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监督、强化精准化管理,全面推进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本报记者 庄子帆
 通讯员 曹颖颖     

职业卫生管理不到位
立案95起

  济宁是煤矿化工生产企业大市,其产业结构特点决定了从业人员职业病高发,其中,化工、机械、养殖行业尤为突出。截至目前,安监部门所监控的有较重职业病危害因素以上的企业3500多家,而且这个数字还在继续增加。
  “企业职业卫生的监管职能转移至安监部门已有三年的时间,监管过程中,我们发现企业的管理意识不强,历史欠账太多,部分企业在建立之初就不符合职业病防护的设计规范要求,再者就是主动承担的意识不强。”济宁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科科长王洪远说,长久以来企业多重视生产安全,对员工职业病的防护重视程度欠缺,存在“重红伤,轻白伤”的误区。
  2016年,安监部门加大了对企业职业健康的监管和执法检查。因没有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进行健康查体,或未对危害物质浓度进行检测的部分企业受到了处罚。“执法人员到一家机械厂检查,发现问题便要求责令整改,但该企业到期不整改,安监部门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王洪远说。
  去年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3219个,下达执法文书2496份,发现问题8304处,立案95起。“在受处罚的这些企业当中,有不少是煤炭、化工等知名企业,也不乏有外资企业。不管谁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必须受到处罚,因为这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健康问题。”王洪远说。
员工得了职业病
企业怕承担责任不认账

  职业病的发病与劳动条件密切相关,而且具有群体性发病的特征。济宁的企业中高发的职业病多为化学中毒、尘肺病、苯中毒等,王洪远介绍,这些病基本上无法治愈,只能靠治疗来维持生命,而且后续的花费较大,因此一些企业不愿意去承担责任。
  一名在煤矿工作的工人,在井下挖采掘通道,干了三年时间就发现经常憋得难受,喘不上气来,去年到医院一检查,发现是得了尘肺病。工人找到生产企业想获得补偿,一直无果,最后找到济宁市安监局来维权,“他提供了工资条、标有自己名字的换衣橱等证据。拿到这些证据后我们联系企业处理,帮助他完成了诊断。最终,他拿到了自己应有的补偿和治疗费用。”王洪远说。
  像这样的情况,安监部门已处理过多起。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职业病防护投入不足,没有从源头上做好控制,所以要对严重的后果买单。
将职业病防治
纳入政府民生工程考核

  除了企业的重视、投入不足之外,从业者意识里也没有绷紧职业健康这根弦,对所从事职业的危害性不了解,不进行防护就上岗。“从目前来看,职业健康的防护工作只能自上而下地进行,通过有效的行政手段来约束用人单位以及从业者。”王洪远说,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仅仅要做到无人员伤亡,也不能让职工得病。
  今年,济宁市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督导检查范围,实行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各县市区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乡镇综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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