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一周查处31起酒驾行为
驾驶人均被记12分罚款1000元
2017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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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查酒驾行动现场。
  本报聊城3月15日讯(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张海燕 刘雪飞) 14日,记者从聊城交巡警支队开发区大队了解到,第四波次道路交通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开发区大队持续加大查处力度,3月6日至12日,一周的时间内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1起,驾驶员均被给予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介绍,行动中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主要路口设置检查点,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大货车闯禁行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其中3月8日晚20:00-22:30,民警在长江路利民桥展开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民警根据酒后驾驶车辆上路行驶的规律特点,对过往车辆采取逐个检查、设点堵截的形式,严查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晚的行动中,共查处酒后驾驶3起、涉牌涉证2起,其它违法行为7起。  
  “查处的酒驾中,多数是亲友聚餐没经住劝,心存侥幸,以为交警不会查,有的被查处后还比较激动,试图逃避。”开发区交警介绍,在一周时间内,几次集中行动中光酒后驾驶行为查处了31起,驾驶员均被依法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期间,开发区大队共出动警力180余人次,警车90辆次,以“包保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三长”负责制和路巡路查工作措施,大队班子与一线民警一同上路,分工到人,责任到人,疏拥堵、查违法、防事故、保安全。突出重点时段管控,采取错时巡逻、交叉巡逻、延时巡逻、联勤联动等勤务模式,适时开展错时错峰的交通管理工作,形成严管、严查、严处高压整治态势,对酒后驾驶等违法驾驶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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